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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锻炼方法合集编制项目合作单位的公告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20.05.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及《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满足残疾人康复健身需求,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拟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组织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锻炼方法合集编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锻炼方法合集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通过此次公开征集确定的合作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11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一)合作单位征集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二)拟选公示阶段(2020年6月29日至7月10日)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0月20日)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五、项目要求

应征合作单位负责拍摄制作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锻炼方法集。项目拍摄应以适合一级、二级等重度肢体残疾人身体特点为原则,积极收集、梳理、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省市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实施成果,收集适合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康复的体育器材及锻炼方法(徒手练习项目和器械练习项目均可)。遴选出一系列针对不同部位,不同功能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锻炼方法,制作成便于网络或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和指导手册。视频要求按项目独立拍摄,数量不少于30个,每个短视频时间为1-3分钟,背景简约美观,讲解通俗易懂、指导专业实用、锻炼科学有效。

六、应征单位条件及要求

(一)应征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二)应征单位须具备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研究、创编能力和资质,及具备承接项目的其他条件。

(三)应征单位须认同并恪守活动公益属性,不对此项目进行商业开发。

(四)应征单位须指定至少1名具有项目实施能力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

(五)应征单位一经签署承办协议,不得将合作权移交给第三方。

(六)应征单位须于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申报表、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项目策划方案、项目经费预算等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项目完成后,主办方将永久享有本项目及其成果的公益性使用权和推广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立春

电  话:010-80471828、18210326039

传  真:010-80471828

邮  箱:yanlichun@caspd.org.cn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部,邮编:101318。

  

附表: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锻炼方法合集编制项目合作单位申报表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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