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11.21
残联厅函〔2019〕272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青海省(区、市)残联,新疆兵团残联:
为备战2020年东京残奥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4月19日组织田径项目分别在上海、江苏、广东开展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年11月20日
抄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田径项目集训方案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4月19日(共计147天)。
报到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二、地点
(一)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田径轮椅竞速组)。
(二)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田径投掷组)。
(三)广东省残疾人体育与艺术中心(田径跑跳组)。
三、参训人员
(一)跑跳组。
领 队:陈土新(广 东)
副领队:叶朝忠(广 东)
工作人员:郑荷花(广 东)
队 医:杜 伟(广 东)
按摩师:王 振(广 东)
科研人员:2人
教练员:5人
王春雷(辽 宁)张庆茹(辽 宁)胡正观(广 东)
杨小平(福 建)郜志强(福 建)
领跑员:12人
廉佳庚(辽 宁)董海强(辽 宁)邱海龙(辽 宁)
王 琳(辽 宁)徐天宇(辽 宁)李 文(江 苏)
韩泓宇(福 建)庄志雄(福 建)黄子勤(江 西)
贾登璞(广 东)朱宣康(广 东)徐冬林(广 西)
男运动员:16人
王 浩(辽 宁)邸东东(辽 宁)孙启超(辽 宁)
赵平安(辽 宁)陈鸿杰(福 建)陈星宇(福 建)
范泽覃(福 建)衷黄浩(福 建)朱德宁(福 建)
周 鹏(江 西)杨义飞(广 东)刘辅梁(广 东)
邓培程(广 东)磨冠达(广 西)李朝燕(云 南)
赵国存(青 海)
女运动员:11人
郑 金(辽 宁)沈亚琴(江 苏)何珊珊(江 西)
李 露(河 南)蒋芬芬(湖 南)史逸婷(湖 南)
文晓燕(湖 南)周 霞(湖 南)周国华(广 东)
梁燕芬(广 东)刘翠青(广 西)
(二)投掷组。
领 队:梁洁(江 苏)
副领队:仲几坚(江 苏)
工作人员:朱骏晨(江 苏)
队 医:1人
按摩师:1人
科研人员:2人
训练辅助人员:6人
教练员:8人
李秀清(河 北)闫修强(河 北)孙宝权(辽 宁)
张 珩(黑龙江)王兴章(上 海)徐崇尧(江 苏)
朱俊芳(浙 江)王文艳(河 南)
男运动员:23人
朱鹏凯(北 京)夏 东(天 津)侯战彪(河 北)
李翠卿(河 北)刘 利(河 北)康国峰(河 北)
安东权(河 北)薄 庆(黑龙江)孙鹏祥(内蒙古)
傅昕瀚(上 海)王彦章(上 海)张中强(江 苏)
陈震宇(浙 江)林科立(浙 江)夏志伟(浙 江)
王 伟(安 徽)庞宝龙(河 南)申同庆(河 南)
危恩龙(湖 南)吴国山(广 西)郭春良(云 南)
余成杰(云 南)樊程程(新疆兵团)
女运动员:23人
王 君(天 津)米 娜(河 北)赵玉萍(河 北)
张凤菊(河 北)王丽然(河 北)张佳玉(山 西)
杨 月(辽 宁)李英粒(辽 宁)田雨鑫(辽 宁)
吴 晴(黑龙江)鲍炯羽(黑龙江)张亮敏(上 海)
汤红霞(江 苏)徐 冕(江 苏)姚 娟(江 苏)
邹莉娟(江 苏)钱 璪(江 苏)林思彤(福 建)
杨丽婉(福 建)赵瑞华(河 南)黄叶子(湖 南)
李 威(湖 南)董飞霞(陕 西)
(三)轮椅竞速组。
领 队:柳 瑾(上 海)
工作人员:龚寒晓(上 海)
队 医:李德苛(上 海)
按摩师:徐 伟(上 海)
科研人员:2人
教练员:2人
黄 鹏(上 海)田雨川(河 北)
机械师:崔彦峰(上 海)
男运动员:15人
周志刚(河 北)刘 洋(辽 宁)金 华(辽 宁)
代云强(上 海)胡 洋(上 海)蒋 顺(上 海)
宋 磊(上 海)王 洋(上 海)闫 清(上 海)
杨少桥(上 海)杨耀雄(上 海)章 勇(上 海)
章 莹(湖 北)马 卓(陕 西)李艳璞(陕 西)
女运动员:4人
周洪转(河 北)周召倩(河 北)高 芳(上 海)
邹丽红(上 海)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勇志军 王 鹏
电 话: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吉 莉
电 话:010-80471857
(三)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联系人:张龚燕
电 话:021-56987054
(四)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朱骏晨
电 话:15298352326
(五)广东省残联。
联系人:陈建威
电 话:020-83369960
五、相关要求
(一)有关省区市残联。
1.有关省区市残联要及时通知参训人员按时到指定训练地点报到,运动员需携带必备训练装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2.上海、江苏、广东省(市)残联要协调训练基地和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督促、指导训练基地做好集训经费使用、后勤服务保障、场地器材、文教医疗等相关工作。
(二)国家队。
1.国家队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2.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督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全队考勤。
3.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集训期间要在训练基地配合下进行一次消防模拟演习,熟悉掌握疏散路线、途径;对于重残人员紧急疏散问题实行一对一保障。加强用电、用火以及请销假管理,从源头杜绝问题,避免意外发生。
4.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国家队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在集训开始一周内,教练员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报送体管中心;教练员带训运动员情况由领队、教练员共同签字后报送体管中心;每周一12时前按时提交上周的《每周情况汇报表》至体管中心。
5.各组可根据训练安排适时开展2次异地训练,每次异地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承训单位。
1.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严把进货渠道,规范操作流程,避免食源性事故发生。要协调对口医疗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伤病人员第一时间得到医治。
2.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国家队做好队伍管理、训练安排以及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等工作。
(四)体管中心。
1.负责国家队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监督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及时了解国家队需求,及时掌握国家队训练情况,及时准确收集教练员带训信息等,确保集训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2.负责收集整理各项目每周情况汇报表(附后),并按时报送中国残联体育部。对于集训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要全面了解清楚,并及时、准确、详实的报送中国残联体育部。
3.督促训练基地在集训结束30天内将集训经费决算、集训总结等材料(包括国家队实际参训人数、参训天数等均需加盖公章)汇总报送中国残联体育部。
六、经费
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并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9〕20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