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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举重、轮椅击剑、田径和盲人足球集训方案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9.03

残联厅函〔2019〕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2019年全国特奥冬季项目竞赛规程》已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年8月19日




 

2019年全国特奥速度滑冰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奥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至22日。

四、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

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8—11岁(2007年12月18日—2011年12月17日出生)

12—15岁(2003年12月18日—2007年12月17日出生)

16—21岁(1997年12月18日—2003年12月17日出生)

22—29岁(1989年12月18日—1997年12月17日出生)

30岁以上(1989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300米、500米、800米、1000米、2×100米接力、2×200米接力。

(二)低能力项目。

25米直线速滑比赛、50米半周速滑比赛。

八、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8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智力残疾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残疾人证。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六)在报名截止时间半年以内,运动员须经过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共10人。可另报低能力项目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

(三)每人限报三项,每项每单位限报三人。

(四)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五)各队可以冠名参赛,应正确使用规定的特奥会标志。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速度滑冰部分》。

(二)竞赛规定。

l.运动员按性别、年龄分组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将作为决赛分组依据。决赛将根据运动员预赛成绩进行分组比赛,每小组能力最强者与最弱者的预赛成绩原则上不超过10%(以技术会议上公布为准)。如运动员决赛成绩与预赛成绩相差超过15%,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

2.报名截止后,若所设小项、某年龄组不足三人(队)时,则要合并到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3.报名截止后,若所设小项、某年龄组不足三人(队)时,则要合并到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4.运动员所报项目一经确定则不得更改,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 可换人但不得更改项目、性别及年龄组。

5.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项不足3人时,比赛照常进行,不再并入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6.参加低能力项目运动员不能参加正式项目的比赛。

7.预赛中如运动员摔倒裁判员会暂停计时至运动员重新开始滑行后继续计时。教练员如对摔倒运动员或在预赛中因其它因素对运动员预赛成绩有严重影响的,可以成绩公告张贴后的30分钟内向裁判长申请变更预赛成绩,此成绩将做为决赛的分组成绩。

(三)比赛服装与器材。

1.护具:参赛运动员需佩带头盔、护颈、护肘、护腿板(短道速滑专用)及护膝。

2.冰刀:不允许穿花样冰刀参加速度滑冰比赛。

3.比赛服:运动员需穿着符合短道速滑比赛要求的比赛服参赛。

十一、奖励办法

(一)凡在决赛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到第八名颁发绶带,对取消成绩者给予参与者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规定。

十二、技术人员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监督。

(二)除主办单位委派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外,其他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费用

(一)各代表队限额内人员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超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为火车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及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12月17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及智商证明原件,《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原件,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会:2019年12月22日离会。

十五、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六、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zhangshaohua@cdpf.org.cn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联 系 人:白  婧

联系电话:0451—58775631

电子邮箱:hljxwbj@163.com

十七、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全国特奥花样滑冰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奥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至22日。

四、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

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8—11岁(2007年12月18日—2011年12月17日出生)

12—15岁(2003年12月18日—2007年12月17日出生)

16—21岁(1997年12月18日—2003年12月17日出生)

22—29岁(1989年12月18日—1997年12月17日出生)

30岁以上(1989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男、女单人规定动作(Ⅰ级、Ⅱ级)。

(二)男、女单人自由滑(Ⅰ级、Ⅱ级)。

(三)双人滑(Ⅰ级)。

(四)技巧比赛(由11个项目组合得分)。

八、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8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特奥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省级智商测试机构出具的智商证明。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六)在报名截止时间半年以内,运动员须经过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男、女共10人。每单位可另报个人技巧比赛8人(男女不限)。

(三)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四)各队可以冠名参赛,应正确使用规定的特奥会标志。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花样滑冰部分》。

(二)竞赛规定。

1.运动员按性别、年龄分组进行预赛,预赛评分将作为决赛分组依据。

2.个人技巧比赛不进行预赛,运动员通过两轮比赛将每项技巧的最高分记入总分,每项技巧赛的高分相加得出每位运动员的最后得分,并决定其名次。

3.技巧比赛是为低能力运动员所设项目,参加个人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个人技巧比赛。

4.裁判:比赛将选定3-9个裁判评估运动员表现并进行评分。

5.视觉、听觉受损的特奥运动员的教练员,必须在比赛前通知裁判。

(三)比赛场地及器材:比赛的场地及器材配备应参照国际冰联(ISU)的要求,因特奥运动员的特殊要求可适当调整。

(四)比赛服装:简洁、合身的花样滑冰服,女子可穿着裙子。

(五)比赛中照相禁止使用闪光灯。

十一、奖励办法

(一)凡在决赛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到第八名颁发绶带,对取消成绩者给予参与者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二、技术人员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监督。

(二)除主办单位委派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外,其他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费用

(一)各代表队限额内人员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超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为火车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及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12月17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及智商证明原件,《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原件,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会:2019年12月22日离会。

十五、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六、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zhangshaohua@cdpf.org.cn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联 系 人:白  婧

联系电话:0451—58775631

电子邮箱:hljxwbj@163.com

十七、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全国特奥雪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奥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至22日。

四、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

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8—11岁(2007年12月18日—2011年12月17日出生)

12—15岁(2003年12月18日—2007年12月17日出生)

16—21岁(1997年12月18日—2003年12月17日出生)

22—29岁(1989年12月18日—1997年12月17日出生)

30岁以上(1989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

(二)低能力项目。

25米、50米。

八、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8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智力残疾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残疾人证。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六)在报名截止时间半年以内,运动员须经过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共10人。可另报低能力项目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

(三)每人限报三项(接力项目除外),每项每单位限报三人。

(四)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五)各队可以冠名参赛,应正确使用规定的特奥会标志。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项目规则雪鞋部分》。

(二)竞赛规定。

l.运动员按性别、年龄分组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将作为决赛分组依据。决赛将根据运动员预赛成绩进行分组比赛,每小组能力最强者与最弱者的预赛成绩原则上不超过10%(以技术会议上公布为准)。如运动员决赛成绩与预赛成绩相差超过15%,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

2.报名截止后,若所设小项、某年龄组不足三人(队)时,则合并到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3.运动员所报项目一经确定则不得更改,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 可换人但不得更改项目、性别及年龄组。

4.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项不3人(队)时,比赛照常进行,不再并入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5.参加低能力项目运动员不能参加正式项目的比赛。

6.接力项目由该队队员中最大的运动员年龄来决定该队参加比赛的年龄组别,男子接力人数不足时可报女运动员参赛,但其年龄须符合本年龄组。

(三)比赛服装与器材:各队须备有统一比赛服装,接力比赛运动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护具、雪鞋等自备。

十一、奖励办法

(一)凡在决赛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到第八名颁发绶带,对取消成绩者给予参与者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规定。

十二、技术人员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监督。

(二)除主办单位委派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外,其他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费用

(一)各代表队限额内人员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超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为火车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及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12月17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及智商证明原件,《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原件,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会:2019年12月20日离会。

十五、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六、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zhangshaohua@cdpf.org.cn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联 系 人:白  婧

联系电话:0451—58775631

电子邮箱:hljxwbj@163.com

十七、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全国特奥越野滑雪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奥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至22日。

四、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

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12—15岁(2003年12月18日—2007年12月17日出生)

16—21岁(1997年12月18日—2003年12月17日出生)

22岁以上(1997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正式比赛项目。

500米、1000米、3000米越野赛、4×1000米接力。

(二)低能力项目。

50米、100米越野滑雪赛。

八、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8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智力残疾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残疾人证。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六)在报名截止时间半年以内,运动员须经过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共10人。可另报低能力项目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

(三)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四)各队可以冠名参赛,应正确使用规定的特奥会标志。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特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特殊奥林匹克冬季项目竞赛规则》。

(二)竞赛规定。

l.运动员按性别、年龄分组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将作为决赛分组依据。决赛将根据运动员预赛成绩进行分组比赛,每小组能力最强者与最弱者的预赛成绩原则上不超过10%(以技术会议上公布为准)。如运动员决赛成绩与预赛成绩相差超过15%,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名次。

2.报名截止后,若所设小项、某年龄组不足三人(队)时,则要合并到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3.运动员所报项目一经确定则不得更改,如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 可换人但不得更改项目、性别及年龄组。

4.由于请假、弃权等原因导致某小项不足3人时,比赛照常进行,不再并入高一年龄组进行比赛。

5.参加低能力项目运动员不能参加正式项目的比赛。

6.接力项目由该队队员中最大的运动员年龄来决定该队参加比赛的年龄组别,男子接力人数不足时可报女运动员参赛,但其年龄须符合本年龄组。

(三)比赛服装与器材:各队须备有统一比赛服装,接力比赛运动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雪杖、雪板等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一、奖励办法

(一)凡在决赛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到第八名颁发绶带,对取消成绩者给予参与者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规定。

十二、技术人员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监督。

(二)除主办单位委派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外,其他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三、费用

(一)各代表队限额内人员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超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为火车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及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12月17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及智商证明原件,《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原件,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会:2019年12月22日离会。

十五、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六、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zhangshaohua@cdpf.org.cn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联 系 人:白  婧

联系电话:0451—58775631

电子邮箱:hljxwbj@163.com

十七、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全国特奥旱地冰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特奥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竞赛日期

2019年12月17日至22日。

四、竞赛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分组

男子16岁以上组。

七、竞赛项目

融合队制比赛(6人制)。

八、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8岁以上、智商在70以下的智力残疾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运动员年龄计算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残疾人证。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六)在报名截止时间半年以内,运动员须经过二级甲等(含)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医生签署可以参加所报项目的医疗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九、参加办法

(一)须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0人,其中特奥运动员不少于5人,融合伙伴不少于3人,承办单位可增报一队。

(三)工作人员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3,余数可增报1人。

(四)各队可以冠名参赛,应正确使用规定的特奥会标志。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本次比赛以国际特奥会颁布的《特奥旱地冰球竞赛规则》为基本准则。

(二)由各派出代表队参赛,根据要求填报报名表。参赛运动员的名字必须与球服号码对应。

(三)参赛选手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病症及相关病史。承办及组队单位须与特奥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共同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参赛运动员人身安全。

(四)参赛选手须持有为参加本次赛事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

(五)参赛队伍须熟悉软式曲棍球技术运用,熟知比赛规则。

(六)建议球员佩戴护目镜。

(七)比赛服装与器材:各队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深和浅)的统一比赛服装。胸前、背后必须印有号码。护具、球杆等比赛器材自备。

(八)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选手,如参赛选手无法参加比赛,参赛单位须于比赛开始前5天确认最后参赛名单。

(九)组委会将为报名运动员统一制作、发放参赛证,运动员必须持参赛证参赛。

十一、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间的比赛胜负关系、净胜球、进球总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仍相等,则依次按循环赛所有场次的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十二、奖励办法

(一)凡在决赛中取得名次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到第八名颁发绶带,对取消成绩者给予参与者绶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行规定。

十三、技术人员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比赛监督。

(二)除主办单位委派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外,其他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

十四、费用

(一)各代表队限额内人员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二)超编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三)主办单位委派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原则上为火车硬卧或高铁动车二等座)及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十五、报名、报到及离会

(一)报名: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日前,将盖有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及承办单位联系人邮箱。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2019年12月17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时每名运动员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及智商证明原件,《特奥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原件,2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会:2019年12月22日离会。

十六、比赛冠名须报主办单位授权

十七、联络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勇志军  张绍华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80292

电子邮箱:zhangshaohua@cdpf.org.cn

(二)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联 系 人:白  婧

联系电话:0451—58775631

电子邮箱:hljxwbj@163.com

十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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