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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特奥家长、青少年 融合交流活动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5.28

残联体育函[201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特奥项目比赛将于2019年8月25日至9月1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 8月23日至28日将举办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特奥家长、青少年融合交流活动,请各单位推荐人员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奥家长交流活动

(一)参加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各推荐1名家长参加;天津另推荐5名、陕西另推荐2名家长参加。

(二)人员要求。

1.推荐人员需有多次参与特奥比赛及特奥家庭活动的经验,并能长期协助当地残联开展特奥相关活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2.参会人员须提前收集好关于当地特奥家庭如何支持特奥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经验,以及关于基层智力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实际需求和建议等方面的信息,以便论坛期间进行交流及研讨(最好通过演讲、多媒体演示等方式介绍)。

(三)费用。

参加特奥家长交流活动的家长代表往返交通费用由推荐单位承担,食宿、当地交通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提前抵达、推迟离会人员费用自理。

(四)报名和报到。

请各地将推荐人员回执表于6月14日16时前传真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邵 君

电话及传真:010-80471829

邮  箱:shaojun@caspd.org.cn

二、特奥青少年融合交流活动

(一)参加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各选派1组代表(每组代表含1名特奥运动员、1名融合伙伴及1名指导老师)参加;天津市增派2组、陕西省增派1组代表参加。特奥运动员与融合伙伴需为同性别。

(二)人员要求。

1.特奥运动员:年龄12-18岁,参加过特奥项目比赛,性格活泼开朗,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写作能力,身体能够适应参加会议及活动,具有参与特奥运动基础的融合学校运动员为宜。

2.融合伙伴:年龄12-20岁,对特奥运动有一定的了解,有志愿者经历,性格活泼开朗,熟悉特奥运动员,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愿意承诺在未来几年内,能和特奥运动员及指导老师一起在当地从事特奥青少年项目推广活动,具有参与特奥运动基础的融合学校伙伴为宜。

3.指导老师:有丰富的特奥活动经验,对特奥运动有深入了解,能够履行指导教师和监护人职责,能够指导特奥运动员采访、撰写新闻稿及发布等工作,愿意承诺在未来几年内,能指导特奥运动员及其融合伙伴在当地开展特奥青少年项目推广工作,具有参与特奥运动基础的融合学校老师为宜。

(三)费用。

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用由推荐单位承担,食宿、当地交通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提前抵达、推迟离会人员费用自理。

(四)报名。

请各省(区、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于6月10日16时前分别传真并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查安妮

电话及传真:010-80471812

邮  箱:zhaanni@caspd.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特奥家长交流活动参会人员报名表

    2.特奥青少年融合交流活动参会人员报名表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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