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4.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筹委会(组委会):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赛事反兴奋剂工作,保护运动员身心健康,维护良好赛风赛纪,确保赛事圆满成功举办,现将做好备战及参赛期间反兴奋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性,提高反兴奋剂政治站位
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是展现我国残疾人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和精神道德风貌的盛会,关系着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长远发展。各单位应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认识当前反兴奋剂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责任担当,守住反兴奋剂的底线,坚持对兴奋剂问题“零容忍”的基本立场,坚决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全面做好本单位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加强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反兴奋剂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签订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反兴奋剂工作联系人。明确所属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在备战及参赛期间不发生任何兴奋剂问题。
各单位请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加盖省级残联公章的责任书提交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管中心),并告知本单位反兴奋剂工作专项联系人。
三、实施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制度
树立“拿干净金牌”理念,坚持“教育为本,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各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参赛队伍开展以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反兴奋剂教育资格准入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5月份提前比赛及开、闭幕式期间比赛的夏季、冬季残奥听奥项目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接受反兴奋剂教育培训、通过考试、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并宣誓,经所属参赛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取得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参赛资格。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教育资格准入制度由体管中心负责统一安排,各参赛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法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中国残联将抽查各参赛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取消弄虚作假者和抽查不合格人员的参赛资格。
四、配合做好兴奋剂检查工作
主办单位对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全部夏季、冬季残奥听奥项目进行赛前或赛中(指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至比赛结束)兴奋剂检查。在此期间,运动员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被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检查包括血检和尿检。各单位应要求运动员和辅助人员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加强国际及国内注册检查库、检查库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及时准确申报行踪信息。
五、加强对运动员治疗用药、食品、营养品的管理
各单位和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筹委会(组委会)应认真组织学习体管中心转发的《2019年禁用清单国际标准中文稿的通知》(体管函〔2019〕年1号)和《2019年兴奋剂目录公告》(体管函〔2019〕年10号)以及《关于加强残疾人体育药品兴奋剂风险防控的通知》(体管函〔2019〕年9号),确保供运动员使用的食品、药品和营养品不含违禁成分,且运动员和辅助人员要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避免误服误用导致兴奋剂阳性事件的发生。
运动员确因伤病治疗需要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物或禁用方法时,须严格按照《关于执行体育总局修订的〈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函》(体管函〔2018〕130号)相关规定申请治疗用药豁免,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依法严肃处理兴奋剂违规
坚持反兴奋剂工作“三严”方针,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5月份提前比赛期间及开、闭幕式赛期,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
(一)取消该代表团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依据《反兴奋剂管理办法》《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等相关规定给予其他相应处罚。
七、其它
(一)体管中心将对各单位提出的肉制品检查、兴奋剂筛查、反兴奋剂教育等方面需求协调反兴奋剂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二)需要参赛单位提交的全部材料及用药豁免申请发送至电子邮箱:kyxx@caspd.org.cn。
(三)体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杨永兰,010-80471920。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9年4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