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疾人体育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竞赛办法与部分残奥、听奥比赛项目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规定,我中心拟定了田径(含听奥)、游泳(含听奥)、射击、射箭、举重等5个夏季残奥、听奥项目测验录取标准,拟定原则如下:
一、田径项目录取标准:
(一)残奥项目:1.2018年世界残奥田径委员会世界排名第3名成绩、合级项目使用相关项目综合排位第3名成绩,2.接力项目(混合接力按第1条标准)使用2016年世界残奥田径委员会世界排名前3名成绩;
(二)听奥项目:第23届萨姆松听障奥运会田径比赛第3名成绩。
二、游泳项目录取标准:
(一)残奥项目:2018年世界残奥游泳委员会世界排名第3名成绩;
(二)听奥项目:第23届萨姆松听障奥运会游泳比赛第3名成绩。
三、射击项目录取标准:2018年世界残奥射击委员会韩国世锦赛资格赛第3名成绩。
四、射箭项目录取标准:2017年国际射箭联合会北京世锦赛资格赛第3名成绩。
五、举重项目录取标准:2018年世界残奥举重委员会世界排名第3名成绩。
注:部分小项因没有相应排名成绩,测验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残奥听奥项目测验录取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21日。如对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与体管中心各项目业务人员联系。体管中心将相关意见汇总后报中国残联审定并正式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残奥、听奥项目测验录取标准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杰010-8047184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