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1.21
残联体育函[2019]18号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区、市)残联:
为备战第十五届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定于2019年2月15日至3月8日组织田径等10个项目在广东、上海、黑龙江等省市开展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9年1月17日
抄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第十五届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集训方案
一、项目、时间
田径、游泳、足球(融合)、篮球、乒乓球、举重、体操、轮滑、滚球、羽毛球。
集训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3月8日(共计22天)。
报到时间:2019年2月15日。
二、地点
(一)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田径、游泳、足球(融合)、篮球、乒乓球、举重、滚球、羽毛球);
(二)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体操);
(三)黑龙江省残联(轮滑)。
三、参训人员
(一)田径
领 队:梁 雪(吉 林) 易曙滨(福 建)
教练员:刘 成(辽 宁)周华辉(湖 北)纪明辉(内蒙古)
男运动员:11人
高洪亮(辽 宁) 姚 惟(辽 宁) 王鼎越(辽 宁)赵 闯(吉 林) 李占德(吉 林) 许泽寰(湖 北)王汉琛(湖 北) 熊罗伟(福 建) 林 锋(福 建)
敖云波(内蒙古) 孙宇亮(内蒙古)
女运动员:11人
罗海瑞(辽 宁) 曹艺仪(辽 宁) 梅 婷(辽 宁)
王 珊(吉 林) 路 阳(吉 林) 刘 莹(湖 北)聂婉茵 (湖 北) 陈桂玲(福 建) 林宇琦(福 建)
周欣月(内蒙古) 包佳琪(内蒙古)
(二)游泳
领 队:张绍华
教练员:于 博(天 津) 卞 颖(天 津)
男运动员:4人
丁 程(天 津) 常 睿(天 津) 张智博(天 津)
冯宝驹(天 津)
女运动员:6人
郝文熙(天 津) 刘津梦(天 津) 李小奇(天 津)
臧秀秀(天 津) 杜 雪(天 津) 张丹怡(天 津)
(三)融合足球
领 队:邝 郁(广 东)
教练员:李志勇(广 东)
男运动员:7人
王浩然(广 东) 蔡嘉昊(广 东) 杨锦荣(广 东)
梁启恒(广 东) 黎泽生(广 东) 张晋齐(广 东)
吴毅龙(广 东)
男融合伙伴:5人
陈伟铖(广 东) 胡凯旋(广 东) 黎子豪(广 东)
毛子宁(广 东) 何 威(广 东)
(四)篮球
领 队:陈道桂(河 南)
教练员:郭留仙(浙 江)
男运动员:10人
杜磊琦(河 南) 王程程(河 南) 杨 博(河 南)
王佳迪(河 南) 吴家辉(河 南) 刘 星(浙 江)
朱以灵(浙 江) 唐梓涵(浙 江) 朱文涛(浙 江)
朱灏霖(浙 江)
(五)乒乓球
领 队:朱友余(江 苏)
教练员:王 浩(江 苏)
男运动员:3人
张 旗(江 苏) 张良忠(江 苏) 吴佰融(江 苏)
女运动员:3人
夏井兰(江 苏) 刘玲林(江 苏) 翟金玲(江 苏)
(六)举重
领 队:万志民(安 徽)
教练员:聂党辉(江 西)
男运动员:4人
刘周无名(安 徽) 汪刚(安 徽) 汪文强(江 西)
陈 赞(江 西)
女运动员:4人
朱昌霞(安 徽) 谢 鹏(安 徽) 李楚楚(江 西)
江如雪(江 西)
(七)体操
领 队:施 敏(上 海)
教练员:施卓英(上 海)
男运动员:4人
李 想(上 海) 陆文斌(上 海) 黄宇颉(上 海)
张 春(上 海)
女运动员:4人
邢 乐(上 海) 王佳莉(上 海) 桂允洋(上 海)
曾子苓(上 海)
(八)轮滑
领 队:宋佳林(黑龙江)
教练员:姚 楠(黑龙江) 王丽秋(四 川)
男运动员:6人
张宇桐(黑龙江) 唐春雷(黑龙江) 李阳洋(黑龙江)
张芸睿(四 川) 陈酉任(四 川) 缑海洋(四 川)
女运动员:6人
于盈鑫(黑龙江) 聂双月(黑龙江) 李百明(黑龙江)
宋鑫卓(四 川) 刘宣伶(四 川) 白珍与(四 川)
(九)滚球
领 队:王占军(陕 西)
教练员:房建琴(河 北) 刘宪庆(山 东)
男运动员:8人
郭子航(河 北) 王 争(河 北) 冀宏强(河 北)
罗书桐(陕 西) 姚文轩(陕 西) 金凯成(陕 西)
张庆润(山 东) 梁洪瑞(山 东)
女运动员:8人
吴 静(河 北) 刘梦怡(河 北) 赵于焮(河 北)
陆宇凡(陕 西) 王心悦(陕 西) 王 喜(陕 西)
宋青青(山 东) 苗 研 (山 东)
(十)羽毛球
领 队:董维军(北 京)
教练员:曾 多(北 京)
男运动员:3人
安 恒(北 京) 柴鑫宇(北 京) 刘梓贤(北 京)
女运动员:3人
张 宁(北 京) 叶 娜(北 京) 赵欣婷(北 京)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勇志军 张绍华
电 话:010—66580292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代青松
电 话:010—80471829
(三)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
联系人:张海峰
电 话:020—86085336,18922202366
(四)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联系人:施 敏
电 话:021—56904242
(五)黑龙江省残联。
联系人:宋佳林
电 话:0451—58775621
五、要求
(一)有关省(区、市)残联。
1.有关省(区、市)残联要及时通知入选集训方案名单的人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请通知运动员携带必备训练装备抵达训练地点。
2.承接集训任务的所在省(区、市)残联要主动联络训练基地和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训练基地做好集训经费使用、后勤服务保障、场地器材、文教医疗等相关工作。
(二)国家队。
1.国家队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2.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督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3.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集训期间要在训练基地配合下进行一次消防模拟演习,熟悉掌握疏散路线、途径;对于重残人员紧急疏散问题实行一对一保障。加强用电、用火以及请销假管理,从源头杜绝问题,避免意外发生。
4.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国家队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在集训开始一周内,教练员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体管中心;要将教练员带训运动员情况由领队、教练员共同签字后上报至体管中心。
(三)训练基地。
1.要高度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严把进货渠道,规范操作流程,避免食源性事故发生。要协调对口医疗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伤病人员第一时间得到医治。
2.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国家队做好队伍管理、训练安排以及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等工作。
(四)体管中心。
1.负责国家队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国家队需求,及时掌握国家队训练情况,及时准确收集教练员带训信息等,确保集训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2.负责收集整理各项目每周情况汇报表(附后),并按时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对于集训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要全面了解清楚,并及时、准确、详实的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3.督促训练基地在集训结束30天内将集训经费决算、集训总结等材料(包括国家队实际参训人数、参训天数等均需加盖公章)汇总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六、经费
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并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