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9.01.17
残联体育函〔2019〕8号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四川省(市)残联:
为备战于2019年2月27日至3月13日在马来西亚举行的轮椅网球世界杯团体赛、沙巴公开赛、纳闽公开赛和2019年3月18日至26日在意大利举行的轮椅击剑世界杯,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2019年2月13日起组织轮椅网球和击剑分别在北京、上海、江苏开展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9年1月3日
抄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9年轮椅网球和击剑集训方案
一、时间
(一)轮椅网球。
集训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月26日(共计14天)。
报到时间:2019年2月13日。
(二)轮椅击剑。
集训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3月18日(共计34天)。
报到时间:2019年2月13日。
二、地点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轮椅网球)。
(二)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轮椅击剑上海组)。
(三)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轮椅击剑江苏组)。
三、人员
(一)轮椅网球。
领 队:郑 卫(北 京)
工作人员:石婧宇(体管中心)
教练员:董福利(北 京)朱 琳(四 川)
陪练员:3人
男运动员:3人
纪珍旭(河 北)董顺江(四 川)杜 超(四 川)
女运动员:3人
朱珍珍(北 京)黄惠敏(北 京)王紫莹(四 川)
(二)轮椅击剑。
领 队:赵 鹏(上 海)
工作人员:徐宇红(体管中心)
1.上海组。
教练员:孔令森 (上 海)
陪练员:4人
男运动员:2人
陈利强(上 海)朱凡立(上 海)
女运动员:6人
周景景(上 海)肖 蓉(上 海)邹绪凤(上 海)
辜海燕(上 海)敖兰珠(上 海)边 静(上 海)
2.江苏组。
教练员:庞 进(江 苏)
陪练员:4人
男运动员:7人
孙 刚(江 苏)成 阳(江 苏)冯彦可(江 苏)
胡道亮(江 苏)田建全(江 苏)仲赛春(江 苏)
叶如意(江 苏)
女运动员:2人
荣 静(江 苏)王秀健(江 苏)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勇志军 王 鹏
电 话: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1.轮椅网球。
联系人:徐青华
电 话:010-80471857
2.轮椅击剑。
联系人:张 帅
电 话:010-80471875
(三)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联系人:张龚燕
电 话:021-56987054
(四)江苏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朱骏晨
电 话:15298352326
五、要求
(一)有关省(市)残联。
1.有关省(市)残联要及时通知入选集训方案名单的人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请通知运动员携带必备训练装备抵达训练地点。
2.上海市、江苏省残联要主动联络训练基地和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以下简称国家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督促、指导训练基地做好集训经费使用、后勤服务保障、场地器材、文教医疗等相关工作。
(二)国家队。
1.国家队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2.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督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3.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集训期间要在训练基地配合下进行一次消防模拟演习,熟悉掌握疏散路线、途径;对于重残人员紧急疏散问题实行一对一保障。加强用电、用火以及请销假管理,从源头杜绝问题,避免意外发生。
4.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国家队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在集训开始一周内,教练员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体管中心;要将教练员带训运动员情况由领队、教练员共同签字后上报至体管中心。
(三)训练基地。
1.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严把进货渠道,规范操作流程,避免食源性事故发生。要协调对口医疗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确保伤病人员第一时间得到医治。
2.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服务工作。协助国家队做好队伍管理、训练安排以及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等工作。
(四)体管中心。
1.负责国家队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监督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及时了解国家队需求,及时掌握国家队训练情况,及时准确收集教练员带训信息等,确保集训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2.负责收集整理各项目每周情况汇报表(附后),并按时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对于集训期间出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要全面了解清楚,并及时、准确、详实的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3.督促训练基地在集训结束30天内将集训经费决算、集训总结等材料(包括国家队实际参训人数、参训天数等均需加盖公章)汇总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六、经费
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并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