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English 搜索 高级搜索 业务系统入口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体管中心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比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比赛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12.25

各参赛代表队:

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竞赛规程的通知》体管函[2018]2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比赛将于2019年1月8日至11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河口湿地公园举行。为保证本次赛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时 间

报到时间:2019年1月8日全天

离会时间:2019年1月11日12点后

三、报到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河口湿地公园。

四、日程安排

1月8日全天,各队报到、资格审查、领队技术会;

1月9日,开赛仪式、预赛;

1月10日,决赛,颁奖暨闭幕式;

1月11日全天,离会;

注:其它大会活动日程安排,抵达赛区后详见秩序册。

五、有关技术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不进行赛前医学分级,按照残疾证标注的残疾类别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及运动员体检证明原件;智力残疾组参赛运动员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签署《运动员参赛声明书》详见(附件1)。

(三)根据单项规程要求,“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运动员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保险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四)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赛场医生证明及领队签字,并报技术代表批准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者,将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五)如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将根据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本次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六)竞赛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竞赛规程》执行,有关技术问题将在技术会上公布。

(七)组委会将统一安排各队赛前训练的时间段,不得提前入场或推迟离场,各队自行负责赛前训练安全。

(八)大会提供比赛专用器材。

六、其他事宜

(一)按规程要求,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1月8日-11日,共计4天)的食宿费每人交纳400元。各代表队超编工作人员及提前抵达或者推迟离会人员,食宿费用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交纳360元。各代表队如有住宿或餐饮等特殊要求,请在回执表(附件2)里标注告知。

(二)付款方式:各代表队参赛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

开 户 名:黑龙江明达湿地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2305018673510000002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北大支行

(三)为保证各代表队报到时接站和顺利返程,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回执表(附件2)后盖章,务必于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033633@qq.com。各代表队请提前自行预订返程车(机)票,组委会不提供返程票代购服务。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佳林

联系电话:0451-58775621、15104560578

电子邮箱:1033633@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

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迷你滑雪比赛

组织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

分享到:

我要评论
进入微信评论
热点推送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