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9.30
残联体育函〔2018〕194号
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云南、甘肃省(市)残联:
为促进坐式排球、盲人门球、盲人足球、轮椅篮球集体项目发展,发掘和储备人才,备战2022年东京残奥会,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2018年11月1日起组织坐式排球、盲人门球、盲人足球、轮椅篮球项目分别在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开展训练营工作。现将训练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8年9月27日
抄送: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集体项目训练营方案
一、时间
(一)第一阶段。
训练营时间:2018年11月1日-12月1日(共计31天)。
报到时间:2018年11月1日。
(二)第二阶段。
训练营时间:2018年12月2日-2019年1月10日(共计40天)。
报到时间:2018年12月2日。
二、地点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轮椅篮球)。
(二)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坐式排球女队)。
(三)浙江省残疾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坐式排球男队)。
(四)国家残疾人体育浙江塘栖训练基地(盲人门球)。
(五)广东省残疾人体育与艺术中心(盲人足球)。
三、训练营要求
(一)第一阶段。
获得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坐式排球(男女队)、盲人门球(男女队)、盲人足球、轮椅篮球(女队)预赛前四名的队伍参加训练营。
(二)第二阶段。
经坐式排球、盲人门球、盲人足球、轮椅篮球训练营教练组综合商议后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训练营人员。
四、参营人员分配
(一)第一阶段。
1、坐式排球。
(1)男队(56人)。
上海、浙江、云南、江苏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2)女队(56人)。
上海、江苏、辽宁、甘肃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2、盲人门球。
(1)男队(32人)。
浙江、天津、北京、安徽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
(2)女队(32人)。
山东、浙江、北京、江苏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
3、盲人足球(52人)。
广东、辽宁、云南、福建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引导员1人、运动员10人。
4、轮椅篮球(女队56人)。
广东、北京、云南、广西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二)第二阶段。
1、坐式排球。
领队1人(上海)、男队教练员2人、女队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16人、女运动员16人。
2、盲人门球。
(1)男队(13人)。
领队1人(浙江)、教练员2人、运动员10人。
(2)女队(13人)。
领队1人(浙江)、教练员2人、运动员10人。
3、盲人足球(23人)。
领队1人(广东)、引导员2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8人。
4、轮椅篮球(女队19人)。
领队1人(体管中心)、教练员2人、运动员16人。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勇志军 王 鹏
电 话: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1、坐式排球。
联系人:芦 娟
电 话:010-80471841
2、盲人门球。
联系人:付 娟
电 话:010-80471905
3、盲人足球。
联系人:程旭阳
电 话:010-80471889
4、轮椅篮球。
联系人:薛 亮
电 话:010-80471842
(三)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坐式排球女队)。
联系人:张龚燕
电 话:021-56987054
(四)浙江省残疾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坐式排球男队)。
联系人:杨 剑
电 话:0571-87312899
(五)国家残疾人体育浙江塘栖训练基地(盲人门球)。
联系人:邵奎华
电 话:13858191128
(六)广东省残联(盲人足球)。
联系人:陈健威
电 话:020-83369960
六、要求
(一)各省(市)残联。
1、各省(市)残联需组织入选训练营人员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各省(市)残联需提前书面报告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各省(市)残联需通知参营运动员携带必备训练装备抵达训练地点。
(二)运动队。
1、训练营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工作。领队负责指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2、训练营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3、训练营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训练营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体管中心。
(三)体管中心在训练营结束后一周内将训练营总结等材料汇总后上报中国残联体育部。
(四)集训基地。
1、承担本次训练营任务的训练基地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2、承担本次训练营任务的训练基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工作。配合各队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工作。
七、经费
训练营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并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