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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担集训任务的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采购雅加达亚残运会比赛服及装备有关要求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8.08

体管函【2018】153号

各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为了圆满完成2018年雅加达亚残运会的备战工作,做好参加雅加达亚残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各代表队比赛服装和装备的购置工作,确保队伍顺利参赛,现将亚残会运动员比赛服及装备采购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体管中心外事部门通报情况,雅加达亚残运会组委会关于生产商商标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服装类:包括T恤,短裤,上衣,长裤,西装和比赛服,每件服装上只能出现一个商标/生产商名字,商标面积不超过20平方厘米。

(二)器材类:包括背包、桨、板等,每件器材只能出现一个商标/生产商名字,商标面积不超过比赛展示时器材表面面积的10%,任何器材上的商标面积不超过60平方厘米,背包上商标面积不超过25平方厘米。

(三)配件类,包括鞋、帽、水杯等,鞋类和帽类(包括头盔、墨镜、泳镜)单件商标面积不超过6平方厘米;配件(急救包、工具包、水壶、补充体能的食物)不能显示任何商标(组委会批准的除外)。

(四)原则上不得使用亚残运会会徽、会标等元素。如确有必要,须与体管中心沟通确定。

(五)单项比赛服规格须严格按照国际单项组织要求执行,具体要求条款需事先与体管中心竞训部门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联系确认。

二、按照《国家残疾人运动队体育器材装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为保障参赛须采购的专业比赛服、护具以及乒乓球套胶、底板等特殊易耗器材,由承训基地向体管中心提出采购需求,体管中心核准后自行采购。请各承训基地尽快报送采购需求(报送时间截止2018年8月15日),并按照雅加达亚残会商标使用要求及各单项要求完成采购、配置工作,建议比赛装备9月15日前完成配发工作,确保代表团参赛任务。

三、采购完成后7日内向体管中心各项目联络员提供含采购明细的发票、合同、验收单等材料复印件,体管中心相关部门核准后,在预算内据实拨付采购经费。

四、各承训基地自行开展的采购工作须严格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财务、采购等工作的管理规定。承训基地及国家集训队相关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按照《国家残疾人运动队国家队体育器材装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易耗类器材使用及具体管理归训练基地。须建立易耗器材接收、发放、使用的专属账目,高值易耗器材(单价金额1500(含)元以上)除首次配发外,须采用以损换新的方式领取,训练基地应定期盘点易耗器材的在库和使用情况,经办人、领用人签字的原始单据以及盘点材料须存档备查。

                        

中国残联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日

 

 

(联系人:吴江涛  联系电话:804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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