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7.27
体管函【2018】145号
亚残运会各集训队、各训练基地:
为做好2018年雅加达亚残运会集训反兴奋剂工作,确保集训期间各项反兴奋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全体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不出现兴奋剂违规事件,现将反兴奋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并落实反兴奋剂责任。
各集训队、各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反兴奋剂工作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集训队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落实,确保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在备战和参赛期间不发生任何兴奋剂问题。
各集训队领队、各基地负责人作为所辖运动队及承训单位反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须分别签订《雅加达亚残运会集训反兴奋剂责任书》(附件1),逐级落实反兴奋剂工作责任。各基地应指定专人负责反兴奋剂及医务工作。相关管理环节责任到人,加强外来食品、药品和自配营养品的筛查、管理。
二、反兴奋剂教育全覆盖,严格实施反兴奋剂教育入队及参赛资格双重准入制度。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提高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能力,保证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亚残运会集训施行运动队全体运动员、辅助人员反兴奋剂教育入队及参赛资格双重准入制度(以下简称“准入制度”)。准入制度实施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准入制度的实施对象为集训队集训参赛全体人员。必须分别接受入队和参赛反兴奋剂教育,学习《反兴奋剂教育知识手册》、考试、宣誓并签署承诺书,完成双重准入工作者方可有资格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雅加达亚残运会。
(二)准入教育和考核。
1、入队准入:各集训队在集训开始后,自行组织反兴奋剂知识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提交学习报告(附件2)。入队准入于7月底前完成,入队准入工作原始资料由队伍存档,体管中心将进行抽查。
2、参赛准入:代表团成立后,体管中心将按照代表团统一要求,联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执行参赛资格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工作,现场完成反兴奋剂教育讲座、考试、签署承诺书、宣誓等工作,完成全部环节,且考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视为完成参赛准入,合格方可参赛。参赛准入于9月10日前完成。
三、做好入队物品排查,加强就诊用药、营养品及食品安全管理,避免误服误用事件发生。
(一)入队物品排查。
集训队、训练基地要做好运动员入队物品排查工作,继续严格按照《体管中心关于转发加强去甲乌药碱阳性风险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一)(二)》(体管函【2016】172号、176号)、《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加强肉食品克仑特罗风险防控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7〕105号)和《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加强食品、营养品兴奋剂风险防控有关事宜的通知》(2018年7月17日发)的要求,认真筛查运动员所用食品、药品、营养品和化妆品;严格筛查自配食品、“偏方”,特别是要提醒运动员减少莲藕及相关制品、莲子八宝粥及类似产品的摄入,慎用“后﹒拱辰享”系列化妆品及其他含有类似天然植物成分的化妆品。
(二)药品安全管理。
1、规范用药。集训队、训练基地需制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责任明确到人,严禁运动员私自携带、购买和使用药品,确保运动员治疗用药安全。训练基地提供给运动员使用的药品须严格遵守2018版《禁用清单国际标准》和《运动员治疗药物使用指南(2018年版)》(以下称《用药指南》)的要求,确保治疗使用的药品和方法须为《用药指南》内“允许使用”的受控状态,不使用含中药成分的药物,并做好就诊用药记录。
2、治疗用药豁免。运动员确因治疗需要,须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物或禁用方法时,要严格按照体管函【2018】130号《关于执行体育总局修订的<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函》及雅加达亚残运会组委会有关要求提出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经相关组织批准后方可使用,严格控制事后申请。
已获得治疗用药豁免批准书的运动员,需将批准书复印件提交体管中心备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方法、剂量等使用,不得做任何调整。
(三)加强肉食品风险防控。
1、集训队、训练基地或转训点要加强运动员的肉食品保障工作。要求提供给运动员食用的全部猪、牛、羊肉制品须经国家反兴奋剂中心实验室专项检测合格,且每批次均按要求(附件3)送检,并将送检清单(附件4)报体管中心备案。训练基地负责人监督落实,领队主动了解情况。集训期间肉制品检测费用在标准内由体管中心承担。
2、加强运动队就餐管理,全体运动员须在集训基地指定餐厅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点外卖,不食用动物内脏及外来的肉食品(含网购食品)。运动员请假离队、转训、在途等期间,要注意肉食品安全。无法确保肉食品来源可靠时,要有整饮食结构,食用鱼类、海鲜、蛋、蔬菜、水果等食物。异地训练的食品安全要求保持一致,转训前需在确定食品反兴奋剂安全后方可实施。
(四)规范使用营养品。
1、各集训队、训练基地要规范营养品使用的管理,确保运动员只使用由体管中心统一配发的营养品,不得擅自购买和使用任何其它渠道获得的营养补充产品。
2、请各队根据《营养品名录》(附件5)中提供的信息仔细核查营养品是否与其相符,特别需要核对产品批次号是否一致,并确保上述信息队内人人知悉,相互监督。
四、加强队伍行踪管理,及时准确填报行踪信息。
按照国际组织、赛事组委会和国家反兴奋剂中心有关要求,依据体管函【2018】101号《关于残疾人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的通知》,设立亚残运会临时兴奋剂检查库,集训队按要求及时准确填报行踪信息。未按要求填报导致错过兴奋剂检查的,将根据《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等规定处理。具体实施如下:
(一)临时检查库的设立。
亚残运会全体集训运动员(含领跑员)均被列入临时检查库。
(二)临时检查库时限。
临时检查库时限为集训报到日起至9月30日。
(三)临时检查库要求。
1、各集训队领队作为集训期间行踪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队全体运动员的行踪填报和变更工作,确保避免因行踪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运动员漏查。
2、各集训队按要求于7月27日前填报集训期间行踪信息表(附件6)。
3、当行踪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前及时申报更新后的行踪信息(附件7)。
五、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履行运动员义务。
(一)体管中心将按计划对集训运动员实施赛外兴奋剂检查。
(二)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进入运动员驻地和训练、竞赛场所进行检查,各单位和运动员要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六、实施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体管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集训队和各基地反兴奋剂工作的重点环节实施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对于在备战和参赛不认真履行反兴奋剂职责,导致兴奋剂问题的出现,将依照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先期开始的自行车、硬地滚球及举重项目其它出访比赛赛前集训的,且同时列入亚残运会集训名单的人员,反兴奋剂工作要求按照本通知执行。
八、雅加达亚残运会反兴奋剂各项工作完成文件提交至keyanxinxi@caspd.org.cn。相关通知及文件请参阅中国残疾人体育网、体管中心官网及反兴奋剂中心官网。
特此通知。
附件:
1、雅加达亚残运会集训反兴奋剂责任书
2、雅加达亚残运会集训队反兴奋剂教育工作表
3、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点肉制品采样注意事项
4、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食堂肉制品采购编号清单
5、营养品目录
6、雅加达亚残运会集训队行踪信息申报表
7、雅加达亚运会运动员行踪信息变更表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杨永兰 80471920)
抄报:中国残联体育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