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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体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残疾人越野滑雪及冬季两项集训方案》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6.04

 残联体育函〔2018〕70 号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省(市)残联:

冬残奥会已经进入2022北京周期,为做好运动员体能储备及提高滑雪技战术等备战工作,巩固冬训成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自2018年6月6日至2019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越野滑雪及冬季两项项目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8年6 月1 日

 

 

2018年全国残疾人越野滑雪及冬季两项集训方案

 

一、集训时间

2018年6月6日至2019年3月31日(6月6日报到,共计299天)。

二、地点

(一)夏训(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八一大队旅顺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二)冬训(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八一大队双峰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三、集训人员(91人)

(一)夏训(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10月31日)

1、集训队领队

(1)领队1人

金辉(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2)常务副领队1人

(3)副领队1人

刘伟(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二)冬训(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1)领队1人

龙德军(牡丹江市残联)

(2)常务副领队1人

(3)副领队1人

金志伟(牡丹江市残联)

(三)教练组名单:11人

1、教练员7人

外教(待定) 朱德文(黑龙江)  战余超(黑龙江)         付春山(北京)王锦芬(女 辽宁)   王克金(辽   宁)邱连海(河  北)

2、辅助教练3人

谢凯旭(辽宁)  赵西胜(黑龙江)  王金友(黑龙江)

3、体能教练1人

任四伟(辽宁)

(四)运动员:66人

1、站姿组20人

(1)男运动员14人

吴高群(黑龙江)杜海涛(黑龙江)吴君宝(黑龙江)        王晨阳(河  北) 冯天昱(河  北)    袁明寿(云  南)

蔡佳云(云  南) 李太云(云 南)   尹 刚(云南)

芦贵发(辽 宁)  马明涛(山 东)   柳想绪(甘肃)

秦长江(重 庆)  黄玉家(江 苏)

(2)女运动员6 人

彭园园(北 京)  雨  欣(黑龙江)  郭雨洁(河 北)

赵志清(河  北) 王  卓(吉  林)  张延娜(甘  肃)

2、坐姿组 29人

(1)男运动员17人

杜明远(黑龙江)刘  强(黑龙江) 高晓明(辽 宁)

高翌翔(辽  宁)龙子发(辽  宁) 许从军(北 京) 

郑  鹏(北  京) 黄飞祥(北 京) 王  全(河 北)

陆景峰(江  西) 黄必涛(江 西) 朱运峰(江 西)

杨松泽(河  北) 汪德坤(湖 南) 刘子旭(陕 西)

王  涛(陕  西) 杜  天(四 川)

(2)女运动员12人

王诗瑀(辽 宁) 柳  静(辽宁 试训) 褚贝贝(北京) 

张 磊(北 京)  金亚维(陕  西)  南雨雨(陕 西) 

冯亚平(山 西) 单怡琳(河北)    李  丽(河 北) 

胡曼丽(上 海) 王秋月(四川)    赵  静(四 川)

3、视力组8人

(1)男运动员5人

崔向前(北 京)   张  振(辽 宁)  李广硕(河 北)

党鹤松(河 北) 姜  冲(河 南)

(2)女运动员3人

杨倩茹(北 京) 王  跃(河 北) 王婉祎(山 东)

4、听障运动员 9人

(1)男运动员4人

郭  旭(河 北) 刘博一(河 北) 王立国(黑龙江)

张孝坤(吉 林)

(2)女运动员5人

张布池(北 京) 刘晓莉(北 京) 隋慧云(山 东)

宋晓楠(黑龙江)陈晶晶(河 北)

5、工作人员9人

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3人,牡丹江市残联3人,外教翻译1人、护工2人。

四、联系方式

(一)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夏训)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电话:13840000819

(二)牡丹江市残联(冬训)

联 系 人:贾海成

联系电话:13504837055

(三)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薛涵芳

联系电话:010-80471874

(四)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杨冬平

联系电话:010-66580029

五、集训要求

(一)各省(市)残联请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运动员报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和生活服装以及器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训,各省(市)残联需在报到前报告至体管中心,体管中心在收到请假申请三日内,报体育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省(市)残联于2018年6月4日前,将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抵达信息等报至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联系人,参加集训的人员自行订票至集训地。往返交通费标准按照火车硬卧下铺或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三)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工作。领队负责指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四)集训基地

1、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工作。配合集训队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工作。

2、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五)体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对集训队的管理,每月需向中国残联体育部书面报告集训情况,并在集训结束后2周内上报集训总结。

(六)根据中国残联阶段性统一组织的测试评估结果,经专家组(教练组)选出适合继续集训提高的运动员,淘汰在训不适合雪上项目的运动员,由各省残联推荐跨界跨项适合培养的苗子经教练组审核同意后,可进队试训,适时调整参加集训的运动员。

六、经费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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