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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残疾人跆拳道锦标赛补充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4.02

各参赛代表队:

2018年全国残疾人跆拳道锦标赛将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下发的《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各竞赛项目规程的通知》(残联厅发〔2018〕9号)要求,为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到时间:2018年4月18日12:00前。

离会时间:2018年4月24日14:00前。

二、报到地点

青岛如家精品酒店银川西路店(市南区银川西路九号甲)。

三、比赛地点

青岛市残疾人体育中心。

四、日程安排

(一)4月18日12:00前报到,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分级。

(二)4月19日全天,分级、运动员适应场地;下午15:30召开领队会及技术会。

(三)4月20日-23日比赛。

(四)4月24日离会。

注:其它大会活动日程安排,抵达赛区后详见秩序册。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运动员报到时请携带1张1寸白底免冠彩照。

(二)请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严格按照大会日程参赛。

(三)资格审查时参赛运动员须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同时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四)参赛运动员分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同时须携带相关医学材料(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等)。如因未能提供相应的医学材料导致分级小组不能判断其级别,该运动员将无法获得参赛级别。

(五)分级过程中,运动员需积极配合分级工作,表现真实运动能力,若赛事分级小组认为运动员未能真实表现其运动能力,将予以警告、取消分级资格,直至禁止参加全国残疾人体育竞赛分级的处分。

(六)在运动员级别和状态确定后60分钟之内,参赛单位如对分级结果有异议,可对参赛运动员的级别提出一次申诉,申诉时须向分级委员会缴纳申诉费,由分级委员会安排对其重新进行复查评估,并做出最终分级结果。

(七)本次竞技比赛使用大道(Daedo)电子护具。

(八)本次比赛选定品势为:太极6、太极7、太极8。

六、其它事宜

(一)按规程要求,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七天赛会期间的参赛费每人交纳700元(100元/人/天)。各代表队超编工作人员及运动员,在报到时每人须交纳食宿费2520元(360元/人/天)。

(二)为做好各参赛队报到和离会时的接送站工作,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回执表(见附表)并加盖公章。请于4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至组委会电子邮箱(252806401@qq.com)。

(三)请各参赛队自行订购往返车(机)票。

(四)各参赛队如有住宿或餐饮特殊要求,请在回执表中标注告知。

(五)付款方式:各参赛队参赛费用请提前转账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青岛如家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银川西路店

账  号:37101006301052500407

开户行:建设青岛银川西路支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  楠

联系电话:13869851595

电子邮箱:252806401@qq.com


附件:2018年全国残疾人跆拳道锦标赛回执表


2018年全国残疾人跆拳道锦标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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