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8.02.24
残联体育函 [2018] 27 号
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新疆自治区残联:
为不断提高残奥冰球水平,储备人才、积蓄力量,并为备战残奥冰球C组世锦赛做准备。经中国残联领导批准,定于2018年3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集训工作。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8年2月24日
2018年全国残奥冰球项目集训方案
一、集训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12月31日(3月5日报到,共计303天)。
(一)第一阶段:2018年3月5日至5月4日(河北、黑龙江、山东、辽宁队4支一线队在辽宁基地)。
(二)第二阶段: 2018年5月5日至6月29日(河北、黑龙江、山东、辽宁队4支一线队在青岛基地)。
(三)第三阶段:
1、2018年6月30日至11月2日(A队在青岛基地)。
2、2018年6月30日至11月2日(B队在辽宁基地)。
(四)第四阶段:2018年11月3日—12月31日(河北、黑龙江、山东、辽宁队4支一线队在青岛基地)。
二、集训地点
(一)一线队
1、辽宁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和运动康复服务中心训练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2、青岛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二)二线队
北京市、新疆自治区残联所属基地,2018年3月5日至12月31日。
三、参训人员
(一)总领队2人:
1、杨世祥(辽宁训练基地)
2、唐 楠(青岛训练基地)
(二)主教练及翻译2人:
1、主教练:尼古拉(SHARSHUKOV NIKOLAY俄罗斯)
2、翻译1人
(三)一线队(4支球队、81人)
1、河北队(22人)
(1)领队1人:周建波
(2)教练员2人:殷积武 赵建成
(3)助理教练1人:刘博宇
(4)工作人员1人
(5)运动员17人:
姚玉强、靳军建、石少鹏、杨耀光、车 行、田金涛、李江鹏、樊忠昭、王 伟、白雪松、栾 松、李 锁、李 明、申翼风、张 浩、王亚绪、马立军
2、山东队(20人)
(1)领队1人:唐楠(兼)
(2)教练员2人:李峰、于彬
(3)工作人员1人
(4)运动员16人
冯利江、郭西柱、张政、李振阳、汪之栋、崔玉涛、徐金强、李森、薛志恒、张华锋、王聚江、宋晓栋、邱殿棚、纪延昭、胡光剑、朱占福
3、黑龙江队(20人)
(1)领队1人:宋佳林
(2)教练员2人:白惠文、李 岩
(3)工作人员1人
(4)运动员16人:
杜宇、王强、李敬伟、李楠、张辉、王刚、綦志强、马龙宽许可心、王东海、秦鑫、付海超、宋学民、管清政、徐 兵、于海东
4、辽宁队(21人)
(1)领队1人:杨世祥(兼)
(2)教练员2人:李建民、王文博
(3)工作人员1人
(4)运动员17人:
丁海、范文强、王峰、王俊楠、沙宪丰 袁峰、邬宝宇、仲崇德、石瀛、王尉、杨政、祁耀强、朱广浩、张来全、张宏宇、董言宣、宋德川
(四)二线队参训人员(共31人)
1、北京队(13人)
(1)教练员1人:张磊
(2)运动员12人:
于学起、王新凯、高冲、王欢、王显峻、李强、王建超、陈宇晗、袁雪鑫、李仁杰、杨金鑫、吴旋
2、新疆队(18人)
(1)教练员2人:李晓伟、木巴热克
(2)运动员16人:萨达姆、帕尔哈提、艾斯克、努尔买买提、艾缇客、皮卡尔、玉山江、艾缇卡尔、艾斯克江、努尔瓦力、艾买提、买买提江、努尔逊、普瓦里、埃里艾、阿迪力
四、联系方式
(一)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杨世祥
电话/传真:15940517517
(二)山东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联系人:唐楠
电话/传真:13869851595
(三)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体管中心)。
联系人:姚宝华
电话/传真:13911992208
(四)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杨冬平
电话/传真:66580029
五、集训要求
(一)各省(市)残联请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运动员报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和生活服装以及器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训,各省(市)残联需报告至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省(市)残联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抵达信息等报至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联系人,参加集训的人员自行订票至集训地。
(三)集训基地
1、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2、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工作。配合集训队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工作。
(四)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工作。领队负责指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五)体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对集训队的管理,每月需向中国残联体育部书面报告集训情况,并在集训结束后2周内上报集训总结。
(六)教练员对分管运动员有半天准假权,领队有1天准假权;领队、运动员、教练员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假期,须报体管中心批准;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请假8天及以上,须报中国残联体育部批准。
六、经费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