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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编和小型器材研发申报活动评审结果公示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7.11.27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和小型器材申报工作的公告》要求,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以公开申报、择优立项的方式,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编和小型器材研发征集申报工作。共收到申报创编项目8个,小型器材6件(套),经邀请有关专家组织评估,最后确定四川省残联等3家单位申报的原创项目及小型器材为优秀项目,后续将对优秀项目给予资助,并组织项目完善和推广应用。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1、附表2),公示期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出,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结果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部咨询。(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天北路321号,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群体特奥部,010-80471826)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征集活动评审结果(表1)

序号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1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示范教学项目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小型器材研发项目征集活动评审结果(表2)

序号

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

1

体育训练教学辅助器材

杭州帕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

综合健身康复训练器

河北晟大华健文化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编和小型器材研发申报活动评选办法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编和小型器材研发申报活动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为做好“十三五”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及《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49号)要求,面向全国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和小型器材研发申报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能力,丰富残疾人体育基本服务内容,加大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基层残疾人对康复体育、健身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多重需求。

二、申报范围

活动采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与推荐递送相结合的方式,征集适用于不同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便于残疾人居家或社区开展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及小型器材。

三、评选步骤

申报项目和小型器材需经过邀请专家商定评选办法和评选打分等环节。项目评选办法和打分环节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四、入围条件

(一)申报项目及器材要求

项目创编及器材研发应依据满足基层残疾人对康复体育、健身体育基本需求,符合不同类型残疾人特点的原则;针对性强,残疾人通过练习能够具有良好的康复、健身效果,注重安全性、大众性和娱乐性,同时兼顾本地特色和民族特征。

(二)材料要求

1、初选入围的项目创编报送的材料需包含:项目征集表、项目视频、图册(片)、PPT,申报报告电子材料或光盘,内容涵盖项目名称、特点简介、场地器材要求、练习方法与规则、实施效果评估分析等内容。

2、初选入围的器材研发报送的材料需包含:器材申报表、器材指导视频、使用方法图册(片)、PPT,申报报告电子材料或光盘,内容涵盖器材名称、特点简介、型号规格、研发基本原理、实施效果评估分析等内容。

五、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参选项目应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创项目或创新改编的项目,且项目针对性强,适用于某一种或多种残疾类别和一定残疾程度的残疾人开展活动,便于残疾人居家或/和社区开展,能产生良好的康复、健身效果。

(二)评选指标

项目创编

1、创新性。项目属于原创或在已有项目基础上针对某一种或多种残疾类别或不同残疾程度做出实质性、创新性改编。原创项目需具有独立且成套的项目规则和自成体系的动作和编排。创新性改编项目在不影响原项目竞争性、观赏性和趣味性等因素的基础之上对规则、动作要领和动作编排进行的一系列改编。

2、科学性。项目符合科学性逻辑和理念,遵循常规运动训练原则,动作难度循序渐进,具有合理的训练计划和合理安排的运动负荷,即适量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

3、安全性。项目针对不同残疾特点具有适用性,充分考虑到残疾类别、残疾程度、性别、年龄等因素的差异性。对于危险性较高的动作,具有较为完备的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在运动过程中造成运动损伤和二次伤残等情况。

4、可普及性。项目简便易行、器材经济实惠;具有较高的观赏性、吸引力和亲和力;在残疾人群体中易于开展,便于在家庭、社区、学校进行,深受群众喜爱、广为流传;项目在前期已经做过推广,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5、完整性。项目编排合理、完整、系统有体系;表现形式丰富多样,活动内容具有多样性;适用于多种残疾类别群体开展练习;项目具有计划性和规划性,对于开展实施具有较为行之有效的规划和设想。

器材研发

1、创新性。器材属于原创或在已有器材基础上针对某一种或多种残疾类别或不同残疾程度做出实质性、创新性改进。该器材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及娱乐性,便于残疾人群体开展。

2、科学性。器材研发符合科学性逻辑和理念,遵循常规体育健身原则,使用中对运动机能能够达到合理的康复健身效果。

3、安全性。器材针对不同残疾特点具有适用性,充分考虑到残疾类别、残疾程度、性别、年龄等因素的差异性。对于危险性较高的动作,具有较为完备的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在运动过程中造成运动损伤和二次伤残等情况。

4、可推广性。器材使用简便易行且经济实惠;具有较高的观赏性、推广性和开展性;便于在家庭、社区、学校进行;器材在前期已经做过推广,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六、评选结果

主办方将汇总专家意见确定入选项目数量。同时将对入选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并签订项目资助委托协议,提供资金支持以用于项目的进一步完善。

七、评审委员会的产生

评审委员会由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承担对有关评选信息的保密责任。

八、处罚办法

 (一)如发现本次参评征集项目、获奖项目有抄袭、虚假、失实,《项目征集表》《器材申报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项目参评或获奖资格,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获奖证书、项目委托协议和项目资助金。

 (二)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拉票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得再参与各项评选活动。

 (三)评委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在评选结果揭晓前,未经主办方授权,不得发布、告知他人有关评选工作内容和信息。

九、主办方为开展公益事业,对参选项目享有修改、使用、推广以及展览、摄像、出版和宣传等方面的权利。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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