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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交流推广活动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7.1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宣文部(体育部)、残疾人体训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宣文部:

为落实《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十三五”实施方案》要求,总结各地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及组织模式,树典型,促交流,推动各地相关工作规范开展,发挥良好示范和推动作用,按照2017年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计划安排,拟于2017年11月19日至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交流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共计2.5天)

四、活动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五、内容形式

本次交流推广活动将采取集中交流研讨与实地考察观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工作典型案例分享及经验介绍,康复健身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实地考察观摩和交流研讨等内容。

六、活动人员推荐

(一)推荐办法:

由各省(区、市)残联负责参会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地推荐名额应不多于2人:

1、省级残联(体训中心)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有关负责同志1名;

2、省级残联(体训中心)从事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1名。

(三)人员要求:

1、应具有从事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等残疾人群众体育相关工作经验;

2、身体状况适合参加交流活动的健康要求,主办方不承担活动期间因学员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的安全风险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各地要提高对本次交流推广活动的重视程度,本着积极推动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提升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促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活跃开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活动人员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2、活动期间参会人员不得请假或擅自离会;

3、请各省(区、市)残联于2017年11月10日16:00前将“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交流推广活动人员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quntiteao@163.com。

七、报到离会

(一)时间:

报到时间:2017年11月19日12:00后;

离会时间:2017年11月21日12:00后。

(二)地点:

成都市总府四川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31号)

要求:

1、参加活动人员自行解决市内交通;承办单位为重度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在回执表(附件2)中注明相关情况;其他人员不提供报到及离会当日的市内接送站服务;

2、参加活动人员需自行订购返程车(机)票,会务不提供返程购票服务;

3、为便于承办单位统筹活动人员食宿安排,请于11月13日16:00前,将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四川省残联报到邮箱plafanyi@163.com。

八、经费说明

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往返交通费自行承担,活动期间相关食宿费及活动组织等费用由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承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段玉珊

电  话:010-80471845,18810307289

电子邮箱:quntiteao@163.com

(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樊  艺

电  话:028-83383756,15708497550

电子邮箱:plafanyi@163.com

 

附件:1、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交流推广活动人员推荐表

          2、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交流推广活动人员回执表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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