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7.10.30
残联体育函〔2017〕202号
各省(市、区)残联:
为备战2018平昌冬残奥会及为2022北京冬残奥会储备人才、积蓄力量。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19日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高山滑雪与单板滑雪项目冬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全国残疾人高山及单板滑雪冬训方案
一、集训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19日(11月1日报到,共计139天)。
二、地点
(一)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包括:高山滑雪坐姿组、视力组、站姿组(辽宁籍),单板滑雪组(男队)。
(二)黑龙江残联、哈尔滨体育学院(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包括:高山滑雪站姿组,单板滑雪组(女队)。
三、集训人员(66人)
(一)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1.领队1人
金辉(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2. 副领队2人
常务副领队1人、杨世祥(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3.教练员7人
丽斯·萨伊(英国) 伴一彦(日本) 野户恒男(日本)张东荣(日本)王石安(辽宁)刘长城(辽宁)刘松(辽宁)
4.坐姿组运动员6人
(1) 男运动员3人
黄翔(北京) 陈亮(辽宁) 王辉(辽宁)
(2)女运动员3人
刘思彤(辽宁) 李荣凤(辽宁) 张云(辽宁)
5.单板组运动员7人
(1)男队6人
王洪冉(辽宁) 陈琢(辽宁) 孙奇(辽宁)田野(吉林) 李志强(黑龙江) 郑建强(福建)
(2)女队1人
庞桥瑢(辽宁)
6.视力组(女队)2人
(1)运动员:那丽莎(辽宁)
(2)领滑员:贾晶(辽宁)
7.站姿组(辽宁)8人
孙艳龙(男) 孙鸿胜(男) 王学明(男) 刘伟(男)王擎云(女) 柳静(女) 王思茹(女) 张海原(女)
8. 外教译员2人
由签约翻译公司推荐。
9. 工作人员2人
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2人。
(二)黑龙江残联、哈尔滨体育学院(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1.领队1人
王晓兵(黑龙江省残联)
2.副领队2人
常务副领队1人、 李滨东(哈体院)
3.教练员7人
萨巴诺维奇(塞尔维亚) 张申霖(哈体)李智鹏(哈体)郭芳兵(哈体) 张洪展(哈体)韩志弘(哈体助教) 张增辉(哈体助教)
4.站姿组运动员15人
(1)男运动员13人
王子涵(黑龙江) 姜博(黑龙江) 林志民(福建)陈信军(云南) 杨明学(云南) 岩巩(云南) 周彬(云南) 张礼琪(云南) 付庭珲(云南) 王俊骄(云南)胡恩金(云南) 岩温的(云南) 邹磊(云南)
(2)女运动员2人
陆贞地(云南) 杨金艳(云南)
5.单板组(女队)2人
陆明伊(云南) 陆江丽(云南)
6.工作人员1人
黑龙江省残联1人。
四、河北籍教练及运动员25人
(1)教练1人
乔雪潇(河北)24人
(2)运动员
张扬(河北)若瑟中华(河北) 张雯静(河北)朱永钢(河北)王立伟(河北)任天龙(河北) 陈驰(河北) 张耀藩(河北) 刘更亮(河北) 江紫豪(河北)牛少杰(河北) 闫寒寒(河北)郝杰(河北)党强(河北)孙帅辉(河北)王欣哲(河北)冯超(河北) 许嘉乐(河北)梁子路(河北) 粱景怡(河北) 王竹茂(河北)郭佳欣(河北) 程文静(河北) 刘盼盼(河北)
以上1名教练、24名队员入选国家集训队,不参加本次集训,另行安排。
五、联系方式
(一)辽宁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
联 系 人:杨世祥
联系电话:15940517517
(二)黑龙江残联
联 系 人:宋佳林
联系电话:15104560578
(三)哈尔滨体育学院
联 系 人:肖世成
联系电话:15304655715
(四)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茜
联系电话:010-80471874
(五)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 系 人:杨冬平
联系电话:010-66580029
六、集训要求
(一)各省(市)残联请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运动员报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和生活服装以及器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训,各省(市)残联需报告至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省(市)残联请于: 2017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抵达信息等报至大连市残疾人康复文体中心等单位联系人,参加集训的人员自行订票至集训地。往返交通费标准按照火车硬卧下铺或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三)集训基地
1.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2. 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工作。配合集训队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工作。
(四)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工作。领队负责指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五)体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对集训队的管理,每月需向中国残联体育部书面报告集训情况,并在集训结束后2周内上报集训总结。
(六)教练员对分管运动员有半天准假权,领队有1天准假权;领队、运动员、教练员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假期,须报体管中心批准;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请假8天及以上,须报中国联体育部批准。
(七)根据中国残联阶段性统一组织的运动员选材评估结果,通过教练组选出适合雪上项目的运动员,淘汰在训不适合雪上项目的运动员,适时调整参加集训的运动员。
七、经费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