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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体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训练营选材高山、单板滑雪集训方案》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联体育部 日期:2017.10.17

残联体育函〔2017160各省(市、区)残联:

为储备人才、积蓄力量,做好备战2022北京冬残奥会运动员选拨工作,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自20171020日至2018130日组织训练营入选运动员,开展全国残疾人高山滑雪与单板滑雪项目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体育部

20171016


2017年全国残疾人高山滑雪与单板滑雪集训方案


一、集训时间

20171020日至2018130日(1020日报到,共计103天)。

二、地点

黑龙江残联、哈尔滨体育学院(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三、集训人员68

1.领队、副领队3人。

领队:王晓兵(黑龙江残联)

副领队:体管中心1人 李滨东(哈体院)

2.高山滑雪教练员6

教练:董钦田(辽宁) 龙天恩(哈体院) 陈曲骏骊(哈体院)

助理教练:李慧(辽宁) 杨辉(辽宁)

体能教练:朱荣荣(辽宁)

3. 高山滑雪领滑员4

张永(辽宁) 马延忠(辽宁) 刘明(辽宁) 高大峰(辽宁)

4. 单板滑雪教练员2

李伟兴(辽宁) 静永宁(辽宁)

5.高山滑雪坐姿组11

5.1.男运动员(7人)

木尔阿不力·马合木提(新疆)    阮成(浙江)   刘洋(四川)    周健(四川)   李响(辽宁)

常欢(辽宁)  刘力家(上海)

5.2.女运动员(4人)

韩沙沙(辽宁) 王莉丹(安徽) 张楠楠(辽宁)   张利娇(北京)

6.高山滑雪站姿组12

6.1.男运动员(8人)

赫景华(辽宁)  董书杰(山西)  朱永鹏(河南)   薛双林(甘肃)  杜小龙(甘肃)

杜海宝(甘肃)   谢杨阳(浙江)  李明(内蒙古)

6.2.女运动员(4人)

岳丽月(河南)  袁佳佳(河南)  董雪莉(甘肃)   杨添舒(辽宁)

7.高山滑雪视障组4

7.1.男运动员(3人)

郭建林(宁夏) 孙权(辽宁) 乔国双(宁夏)

7.2.女运动员(1人)

杨小清(湖南)

8.单板滑雪18

8.1.男运动员(11人)

周鑫涛(浙江)  刘琛(内蒙古)  许祥(内蒙古)   姚建军(辽宁)  尹浩东(辽宁)

刘开阳(贵州)   刘剑辉(吉林)  朱永承(重庆)  刘剑飞(广东)   葛令续(山东)

刘耀辉(陕西)

8.2.女运动员(7人)

张志敏(四川)    秘(四川)  李曼丽(浙江)   井莹莹(河南)  刘正慧(江苏)

郗佳文(陕西)   阚家祺(吉林)

9. 工作人员8

黑龙江省残联3人、哈体院5人。

四、联系方式

(一)高山滑雪、单板滑雪

1.黑龙江残联联系人:宋佳林

联系电话:15104560578

2.哈尔滨体育学院

人:肖世成

联系电话:15304655715

3.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瓮雪

联系电话:010-80471937

4.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杨冬平

联系电话:010-66580029

五、集训要求

(一)各省(市)残联请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运动员报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和生活服装以及器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训,各省(市)残联需报告至体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省(市)残联于:20171018日前,将参加集训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抵达信息等报至哈尔滨体育学院及大连市残疾人康复文体中心等单位联系人,参加集训的人员自行订票至集训地。往返交通费标准按照火车硬卧下铺或高铁、动车二等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三)集训基地

1. 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2. 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训练基地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场地、器材、食宿等保障工作。配合集训队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和相关教育工作。

(四)国家队管理实行领队负责制。领队在队委会指导下,在集训协调领导小组支持下,全面负责队伍训练、生活管理工作。领队负责指导教练员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负责教练员考勤。

(五)体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对集训队的管理,每月需向中国残联体育部书面报告集训情况,并在集训结束后2周内上报集训总结。

(六)教练员对分管运动员有半天准假权,领队有1天准假权;领队、运动员、教练员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假期,须报体管中心批准;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请假8天及以上,须报中国残联体育部批准。

(七)根据中国残联阶段性统一组织的运动员选材评估结果,通过专家组选出适合雪上项目的运动员,淘汰在训不适合雪上项目的运动员,适时调整参加集训的运动员。

六、经费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17]28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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