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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亚残运会集训队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0.11.03

残联(20102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残疾人体育各集训队、残疾人体育各训练基地:

为做好2010年广州亚残会中国代表团的反兴奋剂工作,确保全体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完成本届亚残运会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参赛目标,现将反兴奋剂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

各地、各单位必须认识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维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坚决贯彻“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方针,全面做好亚残运会期间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加强管理,强化责任,实施负责制

按照“荣誉共享、责任共担、逐级管理”的原则,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集训队领队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所属分管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人员的相应责任。中国残奥委员会将与各集训队领队签订《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各集训队应逐级签订反兴奋剂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同时组织庄严的宣誓仪式,确保在备战和参赛期间不出现任何兴奋剂违规问题。 

三、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方针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力度。各集训队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兴奋剂文件、资料,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集训队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让运动员切实了解兴奋剂的危害,增强自觉抵制兴奋剂的意识和防范手段。  

四、加强药品、营养品及食品管理

(一)各地、各单位应认真学习残奥委「201012号《关于运动员治疗药物使用指南(2010年版)的通知》,严格遵守《指南》的要求,合理规范就诊、用药,严禁运动员私自携带、购买和使用药品。

确因伤病需要使用含有禁用物质的药物和方法时,须严格按照规定,至少提前30天申报治疗用药豁免,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各集训队应加强营养品使用的管理,只服用中国残奥委员会下发的营养品,不得自行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成分不清、功效不详的营养品,禁止使用自制的中药补品。

(三)各基地加强对所属各集训队食品采购、保存和加工等环节的管理,严格采购渠道,加强各类食品的监督,保证食品安全,特别防范肉类中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杜绝发生食源性兴奋剂误服的违规事件。

各集训队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饮食管理,在备战和参赛期间严禁运动员擅自外出就餐。

五、加强行踪信息申报运动员的管理

田径、举重、乒乓球、赛艇集训队须认真落实残奥委「201014号《关于做好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的通知》,及时告知运动员及其注册单位集训队的行程变化,协助做好信息变更工作。

六、各基地和各集训队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七、若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根据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国务院的《反兴奋剂条例》及国家体育总局第1号令《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将给予运动员及责任人、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罚。

八、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仔细梳理、查找问题,并于20101120日前书面上报落实情况及各领队签定的责任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承林    联系电话(传真):010-66580273

 

附件: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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