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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硬地滚球和赛艇项目运动员集训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1.07.15

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残联:

为参加2011年硬地滚球世界杯和赛艇世锦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于2011725日起组织硬地滚球和赛艇项目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硬地滚球

集训时间:2011725日至2011817日(共计24天)。

报到时间:2011725日。

(二)赛艇

集训时间:2011725日至2011822日(共计29天)。

报到时间:2011725日。

二、地点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硬地滚球)。

(二)浙江省残联(千岛湖国家水上运动训练基地、赛艇)。

三、参训人员

(一)硬地滚球

领队:徐元生(残体中心)

工作人员:2

护理员:1

教练员:田佳楠(北京)杨森(广东)冉俊(重庆)

男运动员:4

王义(北京)钟凯(广东)严治强(重庆)秦旭(重庆)

女运动员:1

张琦(北京)

(二)赛艇

领队:林晓枫(浙江)

教练员:王慧清(浙江)

工作人员:2

舵手:余立(男、浙江)

男运动员:4

杨杰(浙江)费天明(浙江)吴云龙(浙江)冯雪斌(浙江)

女运动员:4

娄小仙(浙江)赵辉(浙江)王茜(浙江)童禅杜(广东)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硬地滚球)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三)浙江省残联(赛艇)

联系人:林晓枫

电话:0571-87312945

传真:0571-87312974

五、要求

(一)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今后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参加本次集训运动员需自带比赛用球。

(二)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要组成集训领导小组,积极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协调解决集训中发生的问题,并提供良好的食宿、训练场地及器材、后勤等方面的保障。

(三)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四)承担集训任务的单位和集训队要加强运动员、教练员等相关人员反兴奋剂、文明礼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运动队开展学习。

(五)严格执行《国家残疾人集训队工作规范》相关规定。集训队实行领队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末将队伍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六)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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