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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0.07.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奥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体育协会:  

2010年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将于726日至30日在北京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离会时间

各代表队于7261200之前报到,其中参加视力组象棋比赛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提前至7241200之前报到,参加盲人象棋培训班。全体人员30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公寓楼1层大厅。

三、日程安排

726日各队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分级,下午19:30召开领队/技术会议。727日、28日、29日全天比赛。730日离会。

四、有关技术问题

(一)参赛规定

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注册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赛前资格审查。(本次比赛请各队注册时注意查看《全国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分级规定

1.分级运动员分级时需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目前身体功能等信息)。

2、在运动员级别和状态确定90分钟内,如对分级结果有异议,各参赛单位有权对参赛运动员的级别提出一次申诉,申诉单位需向分级委员会交纳申诉费。由分级委员会安排对其重新进行复查评价,并将最终裁决通知申诉单位。

(三)比赛办法

1、个人赛分3个组进行。男子肢残和听力残疾组参赛共55人;男子视力组参赛共40人;女子肢残和听力残疾组参赛共5人。除女子肢残和听力残疾组采用双循环赛制、进行十轮比赛外,均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9轮比赛,决出名次。

2、象棋团体赛参赛共24个队,采用队员总分制,根据每队队员在各组比赛中所取得的个人名次分总和来计算团体成绩。

(四)区分名次

1、在一局积分编排制的个人比赛中,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2、在队员总分制的比赛中,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局分总和、最高个人名次、次高个人名次,直至区分。

(五)抽签编排

由裁判长和编排长主持抽签,以抽签确定运动员序号。第一轮编排:1-23-45-6……由小号执先。第二轮开始由电脑进行编排。

(六)时限规定

1、比赛时限:象棋男子视力组双方共用1小时后,视情况进行读秒。每方1分钟至少走1步,超时判负。男子肢残和听力组、女子肢残和听力残疾组,双方共用1小时后加钟,单方用时1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在双方共用时间内,如单方用时过多,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出现计犯规一次,并提前用钟,余时均分。

2、采用时间包干制,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执行下列特殊规定:

1)一方多一强子(包括过河兵、卒)且形势占优,可在到时前1-2分钟内向裁判组提和,经裁判组审定后判和。若在1分钟内提和,裁判组不受理。

2)凡理论上公认的和棋局面,或连续出现无积极意义的着法,裁判组有权给予限着,限着数为20-40着。

3、迟到时限: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十五分钟不到台次就坐者,按弃权论.

(七)限着规定

为了保证比赛按时结束,对象棋赛中的某些局面,裁判组有权给予限着,限着数为2040着。限着满额后,若双方局势未发生变化,可判和。

(八)眼罩规定

视力组棋手如擅自掀动眼罩,第一次提醒,第二次则扣名次分1分。

五、其他事宜

(一)按规程规定,赛会期间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90元,超编人员、提前或推迟离会的每人每天缴纳150元。有特殊住房要求的请提前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二)为保证各代表队的接站和返程的顺利,请各队务必在715日前将回执表(附后)传真至承办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顺义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

联系人:张华  代青松

联系电话:010—80471833

 真:  010—80471833

附件:2010年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回执表


2010年全国残疾人象棋比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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