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4.0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
为准备参加2014年国际残奥委员会田径大奖赛北京分站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决定自2014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4月9日组织残疾人田径项目运动员分别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跑跳组、轮椅竞速组)、江苏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投掷组)开展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4年3月10日
2014国际残奥委员会
田径大奖赛北京分站赛运动员集训方案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4月9日(共计23天)。
报到时间:2014年3月18日。
二、地点
(一)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跑跳组、轮椅竞速组)。
(二)江苏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投掷组)。
三、参训人员
总领队:杨冬平(中国残联)
(一)跑跳组。
领 队:马历涛(体管中心)
教练员:
古华伟(辽 宁)刘健平(江 苏)杨金源(广 东)
工作人员:1人
领跑员:5人(各省自带)
男运动员:12人
陈明宇(北 京)尚光旭(天 津)孙启超(辽 宁)
薛 雷(辽 宁)宫 强(辽 宁)王 浩(辽 宁)
郭 瑾(江 苏)蒋兵兵(江 苏)刘 凯(江 苏)
刘辅梁(广 东)赵 序(云 南)赵身强(云 南)
女运动员:11人
刘 萍(天 津)郑 金(辽 宁)朱 琳(湖 南)
陈 燕(江 苏)沈亚琴(江 苏)汪霞红(浙 江)
周国华(广 东)曹远航(广 东)贾君婷仙(江 西)
陈君飞(甘 肃)王艳萍(云 南)
(二)轮椅竞速组。
领 队:马历涛(体管中心,兼)
教练员:田雨川(河 北)邱万超(辽 宁)
工作人员:1人
男运动员:5人
李虎召(河 北)崔彦峰(河 北)刘 洋(辽 宁)
张立新(辽 宁)刘成明 (辽 宁)
女运动员:5人
黄丽莎(河 北)周洪转(河 北)刘文君(湖 北)
董红娇(湖 北)金亚维(陕 西)
(三)投掷组。
领 队:陈海峰(江 苏)
教练员:王兴章(上 海)李秀清(河 北)
工作人员:3人
男运动员:9人
朱鹏凯(北 京)夏 东(天 津)侯占彪(河 北)
张 扬(河 北)付彦龙(吉 林)王彦章(上 海)
康国锋(安 徽)郭春良(云 南)李 刚(陕 西)
女运动员:11人
王 君(天 津)米 娜(河 北)吴 晴(黑龙江)
杨 月(辽 宁)张亮敏(上 海)凌小华(上 海)
姚 娟(江 苏)贾倩倩(山 东)杨丽婉(福 建)
董飞霞(陕 西)刘 明(新 疆)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 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跑跳组、轮椅竞速组)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三)江苏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投掷组)
联系人:钱黄文
电话/传真:025-86993663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集训队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集训开始后要在每周周一上午12时前将队伍情况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集训队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集训开始一周内将教练员带训运动员情况由领队、教练员共同签字后上报中国残联体育部。
(二)各省市残联需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并通知运动员携带本人一年内所做分级检查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如有特殊情况,各省市残联需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江苏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六、经费
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集训经费须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09〕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