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3.10.15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省(市)残联:
为准备参加2013年亚太地区盲人门球锦标赛,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批准,决定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3年11月9日组织盲人门球项目运动员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开展赛前集训,现将集训方案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3年10月14日
2013年亚太地区盲人门球锦标赛运动员集训方案
一、时间
集训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1月9日(共计23天)。
报到时间:2013年10月18日。
二、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参训人员
领队:马历涛(体管中心)
工作人员:2人
男队教练员:尹世强(浙 江)
女队教练员:王金琴(山 东)
男运动员:6人
鲍道磊(上 海)蔡长贵(浙 江)陈亮亮(浙 江)
胡明耀(浙 江)杜进冉(北 京)邵 帅(天 津)
女运动员:6人
赵开美(浙 江)王莎莎(浙 江)林 珊(北 京)
范菲菲(山 东)鞠 珍(山 东)张 魏(江 苏)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残联体育部。
联系人:王鹏
电话/传真:010-66580285
(二)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程远
电话/传真:010-80471831
五、要求
(一)集训队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残疾人体育集训队工作规范》(残联厅〔2011〕79号),严格按照规范规定执行。
集训队要建立健全各项训练和生活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教练员和运动员日常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要在每周周五上午10点前将队伍情况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要建立例会制度、教练员业务学习及研讨制度,形成良好集训氛围;教练员在集训开始一周内将阶段训练计划上报领队,并由领队上报至中国残联体育部;每名教练员要按时上交周训练计划。
集训开始一周内将教练员带训运动员情况由领队、教练员共同签字后上报中国残联体育部。
(二)各省市残联须通知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务必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各省市残联须提前书面报告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三)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中英文版病历(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等信息)。
(四)承担本次集训任务的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和集训队要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六、经费
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集训经费须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体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残联厅发〔2009〕1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