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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裁判员报到相关事宜的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1.0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奥委员会)、聋人体育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体育协会、聋人体育协会:

为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田径、游泳等15个竞赛项目裁判员报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属地裁判员按时报到,并做好请假事宜。(选派裁判员名单请见中国残疾人体育网站www.cpc2008.org.cn《关于选调技术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工作的通知》)

一、裁判员报到时间

技术代表、裁判长 (不含项目裁判长)、编排裁判于107日到指定地点酒店报到;其他裁判、仲裁于108日报到。

二、关于交通工具使用要求

旅费报销: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不含项目裁判长)可乘飞机;其他裁判只能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裁判从驻地到赛区的最短距离大于1000km时允许坐飞机(经济舱),由车站到酒店的出租车票可以报销。

三、竞赛项目联系人及酒店

各项目裁判报到前,请与本项目竞赛联系人联系抵、离事宜。有关本人服装及鞋子尺码、电子相片(480x640象素)也发送给相关联系人。

四、各项目比赛具体比赛时间、裁判驻地请见附表


中国残奥委员会 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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