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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残疾人(22岁以下)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3.10.27

各参赛代表队:

2013年全国残疾人(22岁以下)游泳锦标赛将于20131029日至115日如期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请各代表队于1029日中午12点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公寓楼(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电话010-61476116)。

三、日程安排

1029日至31日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级,31日下午1600召开领队会,16:30分召开技术会议。111日至4日比赛,115日离会。

四、有关技术问题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注册证和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赛前资格审查。

(二)运动员分级时需携带相关的医学材料(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等)。如因未能提供相应的医学材料导致分级小组不能判断其级别,该运动员将无法获得参赛级别。

(三)分级小组认为运动员未能真实表现其运动能力,将予以警告,仍未改观者,将被取消分级资格。

(四)在运动员级别和状态确定90分钟内,如对分级结果有异议,各参赛单位有权对参赛运动员的级别提出一次申诉,申诉单位须向分级委员会缴纳申诉费。由分级委员会安排对其重新进行复查评价,并将最终裁决结果通知申诉单位。

(五)规定赛前训练第09泳道为重残训练员专用训练泳道;第18泳道为冲刺泳道;训练中严禁使用划水板、划手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时请携带11寸白底免冠彩照。

(二)按规程要求,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的食宿费每人每天交纳90元。各代表队超编工作人员及运动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50元。

(三)为保证各代表队接送站和返程票预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代表队于1018日前将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组委会。并在回执中请注明轮椅运动员人数,并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号以便为其办理保险。

(四)各代表队如在食宿方面有特殊要求,请提前告知承办单位,并在回执表备注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

联系人:马静  魏炜

电话:010-80471865

传真:010-80471865

邮箱:weiwei@caspd.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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