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设置:[ 大 中 小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5.03.17
各参赛代表队:
2015年全国残疾人田径公开赛将于2015年4月15日至21日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举行。为保证本次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5年4月15日12:00前。
二、报到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公寓楼大厅
三、日程安排
4月15日至17日运动员进行分级。定于4月17日下午15:00召开领队会议,16:00召开技术会议。18日-20日全天比赛,21日离会。
四、有关技术问题
(一)竞赛规定及要求
1.请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严格按照大会安排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分级和资格审查。
2.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等)参赛。
3.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已在中国残奥委员会进行有效注册。
4.组委会为轮椅组运动员提供投掷凳、竞速轮椅存放服务,各队报到后根据服务须知要求在指定区域存放。
5.组委会提供的投掷比赛器材(铅球、铁饼、标枪)为“飞鹿”牌,运动员如携带自备器材参赛必须符合比赛规则的要求。
6.各队赛前训练按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时间段进行,不得串场。各队自行负责运动员训练安全。
(二)分级规定及要求
1.智障运动员按照《智力残疾运动员分级规定(2014版)》于2015年3月27日前提交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赛(仅限本次赛事)。
2.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运动员分级时,携带相关的医学材料(包括病史、诊断、影像资料等)。如因未能提供相应的医学材料导致分级小组不能判断其级别,该运动员将无法获得参赛级别。
3.在国际和全国比赛中已获得级别的运动员,不安排变更残疾类别的分级。
4.分级委员会已将报名运动员的分级名单附后(见附表2),各参赛单位认真核对,如对名单有异议,以公函形式于3月27日前报送分级委员会联系人,并附相关材料。
5.投掷项目运动员拟更改投掷姿势,须在赛前公示期内,由该运动员的注册单位以公函形式提出重新分级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安排其参加分级。
6.分级小组认为运动员未能真实表现其运动能力,将予以警告,仍未改观者,将被取消分级资格。
7.在运动员级别和状态确定的60分钟内,各参赛单位如对分级结果有异议,有权对参赛运动员的级别提出一次申诉,申诉单位需向分级委员会缴纳申诉费,由分级委员会安排对其重新复查评价,并将最终裁决结果通知申诉单位。
(三)本次比赛将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和主办单位组织兴奋剂检查,违规行为将依照反兴奋剂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代表队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赛会期间报名费每人交纳人民币1680元。队伍报到后即收取报名费,请各队提前准备。
(二)超编工作人员及运动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人民币240元。
(三)因本次公开赛参赛规模较大,为确保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代表队回执表中填写的人数、装备务求准确无误。
(四)组委会将为各代表队提供接送站服务。往返差旅费和器材托运费各队自理。请各代表队认真填写回执表(见附表1),并务必在2015年4月9日16:00前回复,以便安排人员接送站。
(五)各代表队运动员需携带1张两寸证件照领取比赛胸卡(运动员需佩戴粘贴照片的参赛胸卡参加比赛分级、检录)。
(六)组委会不提供预定返程票服务,请各代表队自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北路321号
组委会竞赛组联系人:满林
联系电话:010-80471856
传 真:010-80471858
邮 箱:manlin@caspd.org.cn
组委会分级委员会联系人:常肖雯
联系电话:010-80471831
传 真:010-80471831
邮 箱:changxiaowen@caspd.org.cn
附件1:回执表
附件2:运动员分级名单
2015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