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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残疾人运动队日常训练管理规范

字号设置:[ ] 来源: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日期:2017.01.12

一、集训队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残疾人运动队工作规范暂行规定》和《残疾人集训队领队职责》、《残疾人集训队教练组负责人职责》、《残疾人集训队教练员职责》,遵守《残疾人运动员守则》和《残疾人教练员守则》。

二、国家残疾人各运动队领队由国家残奥中心选拔、任命,受残奥中心的委托,全权负责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工作。

三、严格管理,科学训练,严肃纪律,端正队风。

(一)严格作息制度。运动员的作息制度是训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运动员训练后身体恢复的重要保证,又是培养运动员良好的生活作风、创造运动队良好风气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对运动员宿舍管理。宿舍是运动员生活、休息、学习的主要环境,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既是保证训练的需要,又是运动员精神面貌的反映。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教练员、运动员一律遵守请假制度,请假需填写病、事假单。未经批准不得单独外出。1天假期由带教教练批准,3天以内(含3天)由领队批准。4天以上由集训队以书面形式报残奥中心训练部批准。

(四)必须坚持早操制度。每天早晨按时起床出操,不但是保证身体训练的需要,也是培养运动员科学的生活作风和团队精神的需要。

(五)节、假日及休息日,集训队应适当组织集体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运动员业余生活。

(六)建立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制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要事项应在会上集体讨论。

(七)主教练每周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教练员训练研讨会,检查教学质量、进度,开展教学研究,分析国际残奥体育动态,探讨科学训练方法;观摩训练课。

(八)教练员要制定周训练计划、中长期训练计划。训练课要严肃活泼,高质量完成训练计划。

(九)运动员每天应写训练日记,教练员每两天检查批阅训练日记。

(十)训练基地要配合集训队组织业余活动,包括开放电视室、阅览室、自习室;开办电脑班及各学科讲座;保证适龄运动员文化学习。

(十一)运动员、教练员家属来基地探望,基地原则上不接待,在保证训练的情况下,领队可批准被探望人假期。

四、开展生动活泼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强队伍建设。

(一)教练员须经常与运动员交流,及时了解运动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作好思想工作。

(二)有条件的集训队,应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在运动队中起到核心堡垒作用,让那些积极要求加入组织或已在预备期的运动员感到组织的关心。

(三)邀请先进模范人物来队讲演、报告。

五、各基地要配合集训队工作,做好场地器材及食宿、医疗保障,业余活动和文化学习等工作。

六、各基地和集训队领队教练员要坚决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严格控制运动员营养品和各类药物的使用。

七、各集训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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